簡析民用建筑中 電動汽車充電樁配電設計
瀏覽次數:1095更新時間:2021-09-07
劉丹
安科瑞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嘉定201801
摘要:根據及地方規(guī)范的要求,在充電樁安裝比例、充電樁功率、配電系統(tǒng)負荷計算等方面分析了民用建筑中電動汽車充電樁的配電設計,可為類似民用建筑中電動汽車充電樁的供配電系統(tǒng)設計提供參考。
關鍵詞:民用建筑;充電樁;供配電系統(tǒng);負荷計算
引言
化石能源的大量使用是環(huán)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其中汽車尾氣排放占很大比重。同時隨著化石能源儲量的降低,在能源的使用上一定要尋找一條節(jié)能、綠色、可持續(xù)的發(fā)展之路。相比于傳統(tǒng)燃油汽車,電動汽車運行過程中可以實現*;能耗折算成標準煤低于傳統(tǒng)汽車30%以上,特別是城市擁堵環(huán)境中節(jié)能優(yōu)勢更明顯。因此,近年來相繼出臺一系列的優(yōu)惠政策,推廣電動汽車等新能源汽車的使用和發(fā)展。
一、適用的規(guī)范及地方規(guī)范
近年,和地方發(fā)布很多關于新能源汽車規(guī)劃方面的規(guī)范及文件。新能源汽車技術更新比較快,因此推動相關規(guī)范的更新也比較快,在設計中須要遵守新的標準。
民用建筑中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供配電設計需要滿足的規(guī)范和相關規(guī)定主要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頒發(fā)的標準GB50966—2014《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范》,發(fā)改委能源局印發(fā)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fā)展指南(2015—2020年)》(發(fā)改能源[2015]1454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5〕73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印發(fā)的《關于加強城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guī)劃建設工作的通知》(建規(guī)[2015]199號)。
全國大部分省市均對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有結合當地實情的規(guī)劃,因此在設計中還要考慮各地的地方標準。以下僅列舉部分省市的地方標準和規(guī)范作為參考:北京市DB11/T1455—2017《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guī)劃設計標準》,上海市《上海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guī)劃(2016—2020年)》,深圳市SZDB/Z29—2010《電動汽車充電系統(tǒng)技術規(guī)范》,重慶市DBJ50-218—2015《民用建筑電動汽車充電設備配套設施設計規(guī)范》,浙江省DB33-1121—2016《民用建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配置與設計規(guī)范》。
二、快速充電樁安裝比例的確定
為滿足特殊情況下的快速充電需求,建筑內還需配置部分快速充電設施。住宅小區(qū)、辦公場所以自用、專用充電設施為主體;公共停車場、獨立充電站等以公用充電設施為主體。設計時應考慮自用充電設施以慢充為主,專用充電設施采用快慢結合方式,公用充電設施以快充為主。各類建筑的快充停車位配置數量可參考浙江省的標準設計。
浙江省對快充停車位配建指標的要求如表所示。
三、充電樁功率的確定
充電樁根據輸出電流不同分為交流充電樁和直流充電樁兩類。
交流充電樁通過車載充電機對電能進行處理后向電動汽車的電池充電,由于車載充電機一般充電功率相對較小,又被稱作“慢充”。交流充電樁主要規(guī)格有輸入電壓為220V,功率為7kW、14kW;輸入電壓為380V,功率為28kW、42kW等。
直流充電樁(非車載充電機)是指經過充電樁處理后,直接向電動汽車的動力電池輸出直流電進行充電的供電裝置,其功率相對于車載充電機大很多,可以實現快速充電,又被稱作“快充”。直流充電樁輸入電壓一般為380V,輸出功率為30kW、45kW、60kW、120kW等。
設計時應根據建筑物的性質和電動汽車可利用的充電時間,合理選擇充電樁的功率。如住宅和辦公場所車位比較固定,停車時間較長,充電設施選用7kW的交流充電樁;商業(yè)建筑內人員逗留時間不固定,可采用7kW的交流充電樁和30kW的直流充電樁搭配布置,以滿足不同人群的電動汽車在市區(qū)內通勤的需求;高速公路服務區(qū)及加油站則需要盡快使電動汽車滿電,充電設施因此選用輸出功率高達120kW的直流充電樁。
四、充電設施的負荷計算
(1)方案設計階段。充電設施的負荷宜根據電動汽車停車位的數量按單位指標法進行計算。交流充電樁單位指標每臺功率為7kW,直流充電樁單位指標每臺功率為30kW。
單位指標法需要系數如下表5所示,Kx為需要系數,n為充電設備臺數,是指單相配電時接于同一相上的臺數,按三相配電時充電設備臺數應乘以3。
(2)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階段。充電停車位的平面位置已經排定,宜采用需要系數法進行負荷計算。充電設備組的需要系數Kx為0.5;一般情況下,有功功率同時系數K∑p為0.8~1;無功功率同時系數K∑q為0.92~1。當充電設備數量特別大時,同時系數下限值還可取小些。具體計算方法參考文獻[6]的相關內容。
五、安科瑞充電樁運營管理平臺
1、系統(tǒng)架構
安科瑞Acrelcloud-充電樁收費運營云平臺系統(tǒng)通過物聯(lián)網技術對接入系統(tǒng)的充電樁站點和各個充電樁進行不間斷地數據采集和監(jiān)控,同時對各類故障如充電機過溫保護、充電機輸入輸出過壓、欠壓、絕緣檢測故障等一系列故障進行預警;通過微信小程序掃描二維碼,進行支付后,系統(tǒng)發(fā)起充電請求,控制二維碼對應的充電樁完成電動汽車的充電過程。
充電樁可選配WIFI模塊或GPRS模塊接入互聯(lián)網,配合加密技術和秘鑰分發(fā)技術,基于TCP/IP的數據交互協(xié)議,與云端進行直連。云平臺包含了充電收費和充電樁運營的所有功能,具體功能如下:
資源管理:充電站檔案管理,充電樁檔案管理,用戶檔案管理,充電樁運行監(jiān)測,充電樁異常交易監(jiān)測。
交易結算:充電價格策略管理,預收費管理,賬單管理,營收和財務相關報表
用戶管理:用戶注冊,用戶登錄,用戶帳戶管理,消息管理
充電服務:充電設施搜索,充電設施查看,地圖尋址,在線自助支付充電,充電結算,導航等
微信小程序:掃碼充電,賬單支付等功能
數據服務:數據采集,短信提醒,數據存儲和解析
變壓器監(jiān)控:監(jiān)控充電站變壓器負荷,每個充電站配備一塊ARCM300T無線表,超負荷時系統(tǒng)自動對充電樁的進行調度管理,即當負荷超過百分之五十時,系統(tǒng)會限制新增開始充電的充電樁的功率,降為百分之五十,當變壓器負荷超過百分之八十時,系統(tǒng)將不允許新增充電樁開始充電,直到負荷下降為止。
2、平臺功能
2.1平臺登錄
在瀏覽器打開云平臺鏈接、輸入賬戶名和權限密碼,進行登錄,防止未授權人員瀏覽有關信息。
2.2平臺首頁
平臺首頁總覽每天的開戶數、充值金額、充電金額、充電度數、充電次數、充電時長,累計的開戶數、充值金額、充電金額、充電度數、充電次數、充電時長,以及相應的環(huán)比增長和同比增長以及樁、站分布地圖導航、本月充電統(tǒng)計。
2.3實時監(jiān)控
l 充電站監(jiān)控
充電站監(jiān)控頁面監(jiān)視用戶充電槍總數、正在充電的槍數、空閑槍數、插槍數量、故障槍數量等,匯總了用戶擁有各樁的當日充電總次數、總電量、總時長,進行負荷限制、故障查詢。
l 充電槍監(jiān)控
充電樁監(jiān)控頁面充電槍的基本信息、今日充電電量、今日充電次數、今日充電時長和累計充電電量、累計充電次數、累計充電時長等、充電電壓電流等參數。
2.4微信小程序
l 搜索與使用
微信小程序可以通過掃描二維碼和微信文字搜索找到,點擊后可以加入到小程序列表,如下圖所示
l 授權登錄界面
用戶通過搜索或者掃碼等途徑初次打開小程序時,會進入這個頁面,需要用戶授權登錄才可以進入小程序主功能頁面,如圖所示:
l 主功能頁
初次進入主功能頁時需要授權定位才可以使用地圖相關功能,在地圖上查看到當前所在區(qū)域的充電站,查看充電站信息,可以進行掃碼充電操作,地圖導航等。
l 充電
掃描充電槍上的二維碼,如果當前充電樁可用即可進入充電選擇頁面,可以查看到當前的充電站名稱、充電槍名稱,以及當前的賬戶余額,電價和預計可充電量等數據,還可以查看當前賬戶的歷史充電記錄。充電方式分為按時間充電、按金額充電、按電量充電這三種方式。充電結束可以進進行評價。
l 個人信息
個人信息可以顯示當前登錄賬號的昵稱和余額,同時包括、充值、充值記錄查詢、賬單查詢、充電記錄查詢、設置支付密碼等功能
3、硬件配置
3.1平臺服務器:建議按照我方推薦配置購買,或者客戶自己租用阿里云資源。
推薦硬件配置清單:(如申請阿里云可忽略)
若客戶自己租用阿里云服務器,服務器配置根據充電槍點數的不同,分別如下:
3.2現場推薦硬件配置清單:
六、結語
電動汽車對促進節(jié)能減排、能源綠色可持續(xù)發(fā)展起著重要作用,同時對電網起到削峰填谷,優(yōu)化電網配置等重要作用。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所需用電量比較大,因此設計人員應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合理設計供配電系統(tǒng),充分考慮到后期擴容需求。
參考文獻
[1]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范:GB50966—2014[S]
[2] 姜 寧,民用建筑中電動汽車充電樁配電設計簡析
[3] 安科瑞企業(yè)微電網設計與應用手冊.2020.06版